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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天心情好,

把之前回答过的再回答一遍:1、hr manager来的时候,报告已经出了,说harassment不存在。头一天分店hr刚刚现场、邮件威胁过我,我有合理理由相信还是同样的事情。2、我已经向劳工部举报,类似于矛盾已经上交,我还有权静候劳动部来人调查(当天来了,但是我当时不知道,大统华也没告诉我来了,我没见到调查员)。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你去起诉别人还钱,已经递交诉讼状。对方找你谈,你有权不谈,等法院。谈不谈的,在法院那里,私下不谈。3、我的主管叫我,ta也认为我去是服从工作指令。我给ta解释(ta很好,我不去必须解释,这是道德要求),我是produce助理,在produce之类的事情,ta的指令,我必须服从。但是超出这个,比如让我去弄海鲜,我有权拒绝。4、我怕一群人围着我,摄像头对着我,我被激怒,犯错。听说,hr mannager一来,把所有主管赶出办公室,我举报的行政部主管守在门口,其他人不得进入。5、大统华天天给我们培训利益冲突,派我举报的店长来找我,派我举报的行政守在办公室门口,这不知道叫不叫利益冲突。调查员,也是我举报的分店店长、行政接待,在调查员的field report上签字,这不知道叫不叫利益冲突。我之前发过的分析harassment的帖子也贴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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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plies,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:

  • 工作学习 / 事业工作 / 商谈,misconduct or harressment? +4

    前边说了complain时,要找对目标,接着谈谈在工作争论中避免带入自己的情绪。

    接着第一篇,在11月27号送菜的讲述过程中发生了:店长过来:蔡松,HR manager 过来找你了解一下情况。

    “如果换一个同事,除了他和我举报的另外一个人Patricia,人家替我传话,我肯定要回答啊。但是他,我压根不搭理,”

    这就是典型的把自己的情绪带到了工作中的表现。如果送菜认为行政的一句话是店方的行为,那么店长传递的hr manager的话呢?送菜可以和店长有个人的过节,但是店长这时代表着公司,已经不是个人的问题了。既然投诉分店的harressment,hr manager来了要了解一下情况,理应该配合,否则投诉什么?不能离开工作岗位?那更不是借口,你不参加了许多在会议室的培训吗?为啥没有要求在现场培训呢?其实,对送菜来说,整理菜是工作,争取职工公平待遇,消除分店里的harressment 是不是更重要的工作?这虽然是一句调侃,但是不调侃的是hr manager向职工了解情况,职工是有义务向管理人员说明的,这不是商谈,是工作,管理人员是有权向职工安排工作的,只要不违反安全规则。

    • 消灭零回复,点个赞再慢慢看👍+1
    • 他后来说怕去HR 办公室被他们激怒控制不了自己 +1
      如果这样说,我认为应该是有控制不了自己的前科,否则在这里这个理由不make sense
      • 还好蔡哥选择法律的手段。去年美国加州那两个老头,都用枪解决问题,就伤害了几个家庭,包括自己的。
      • 错了,核心是我认为我有权不去。控制不住是一个原因,但不是核心。否则,如果有义务去,控制不了也要去。
        • 我不懂法律,也许理解不对。HR或者领导找你谈话,你应该去。不能你想去就去,想不去就不去。这就是工作的一部分。就凭这一条,就可以开除你。 +3
          • 您既然问了。我可以负责的告诉您,您理解得不对,不是也许。
            • 你帮我把条文找出来看看,我相信你肯定看到了。 +1
              • 因为大统华和我签的劳动合同上,我是produce是associate。另外,法律不会把所有事情都写进去,那样的话,吃饭是不是权利也要写进法律。但是我的工作职责是什么,这个,大统华成立三十年,这一点是清楚的。大统华不是小作坊。
                • 你理解错了 +2
                  • 这个法律程序会回答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同意. 在上班时间,只要不是和法律相违背的要求和公司规定,你需要配合,而不是你认为什么什么,那其他人还认为上班玩手机是合理的…. +2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所以我通过法律程序,请法官回答。
    • 这两天心情好,
      把之前回答过的再回答一遍:1、hr manager来的时候,报告已经出了,说harassment不存在。头一天分店hr刚刚现场、邮件威胁过我,我有合理理由相信还是同样的事情。2、我已经向劳工部举报,类似于矛盾已经上交,我还有权静候劳动部来人调查(当天来了,但是我当时不知道,大统华也没告诉我来了,我没见到调查员)。打个不恰当的比方,你去起诉别人还钱,已经递交诉讼状。对方找你谈,你有权不谈,等法院。谈不谈的,在法院那里,私下不谈。3、我的主管叫我,ta也认为我去是服从工作指令。我给ta解释(ta很好,我不去必须解释,这是道德要求),我是produce助理,在produce之类的事情,ta的指令,我必须服从。但是超出这个,比如让我去弄海鲜,我有权拒绝。4、我怕一群人围着我,摄像头对着我,我被激怒,犯错。听说,hr mannager一来,把所有主管赶出办公室,我举报的行政部主管守在门口,其他人不得进入。5、大统华天天给我们培训利益冲突,派我举报的店长来找我,派我举报的行政守在办公室门口,这不知道叫不叫利益冲突。调查员,也是我举报的分店店长、行政接待,在调查员的field report上签字,这不知道叫不叫利益冲突。我之前发过的分析harassment的帖子也贴出来。
      • 看了一遍。就你这性格,和价值观,在哪都很难干长了。不是说你做的不对,适合当老板,自己开个菜店。 +1
        • 你就不会就事论事吗?
          • 行了,论坛又不是你家的,你也说了言论自由。你有问题,可以投诉,版主会删贴。 +2
            • 对啊, +1
              你可以说话。我也可以说你啊,这不是言论自由吗?你就不会就事论事吗?为什么要动不动上升到价值观、性格?就不能就一个事情,讲法律、讲证据吗?不是说是老移民,来了二十多年了吗,法治国家的好,为啥一点都没学到?百思不得其解。我尊重骂我人的自由,删帖那种low 逼事,不干。我顶多骂回去。
              • 这里很多人不同情你,他们都是资本家的走狗?他们都是糊涂蛋? +2
                • 我什么时候说ta们是走狗了?什么时候说他们是糊涂蛋了?有证据吗?就事论事很难吗? +1
        • 可以selfemploy, 可以当homeless +1
      • 我逐一来说。1,既然有结论说harrustment不存在,如果你不认可,可以接着上诉,但是在这期间你不能再有类似的行为。hr给你写信是hr的工作,他有责任告诉你如果继续这类行为,你会被解雇。这不是威胁而是提醒。你总不希望HR不指出你的错误就把你突然解雇吧? +1
        • 指出没问题。我认为他指出的是错的,没有理由。我上诉到劳工部了。我的行为是合法行为,我认为我有权继续。这是双方分歧。
          • 他指出的什么是错误的?你能说明吗?
            • 网上分享,违反保密协议,损害大统华名誉,我认为我没有。双方有分歧。
              • While I can defend myself, the systemic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hite workers and the widespread workplace harassment at T&T cannot be adequately addressed on an individual basis -个人认为就这一段话里边的两个指控,大统华说你损害名誉一点都不过分。
                • 我特别希望大统华就此起诉我,就怕不起诉。这个事情其实和我个人无关,但是我会尽力推动解决。但是这一点,我说了不算,只能尽力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有多少钱吧,大统华起诉你之前先得掂量掂量,这是最简单的常识。不客气地说,你这种行为太low了。 +2

  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这个事情与你无关,而是这个事情存在不存在现在都是问号?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这话以前有人说过,大童话打赢了也没用,我没钱陪,是这意思吧?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是。所以大统华不值得和你计较。
        • 2,你在分店受到行政的harrass,这种事情首先你应该向你的雇主反映,你向劳工部反应也没问题。但是,这件事是发生在大统华的,大统华有理由调查,你作为员工和当事人配合调查是必须的。
          • 大统华的调查已经结束,报告已经出来了。之前的调查,我全部配合。这个时候,来找我,就是删帖的事情。这一点您明白了吧?
            • 你要开始说清楚,就省了我这个回覆了,上边的回覆就行。
              • 我这个我至少说过三遍。不过,你不一定每个帖子都看,也正常。
      • 3,我不了解你们内部的分工, +1
        如果经过安全技能培训的话,那么你没有理由拒绝他安排你任何工作,这是我们的情况的。其次,他并没有要你去做别的工作,而是了解你被harress的情况,找你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了。你作为员工有责任帮助公司消除harressment,这在你的培训中会有的,这是你的工作内容之一不是商谈。
        4,不明白你要说什么。5,店长叫你,他这时的身份是你们高一级的HR manager的代表,和你无利益冲突,你只是把个人的情绪带到了这一过程中。公司行政守在门外,是防止别人打扰你们的谈话。至于签字,他们是当事人当然必须签字,你应该也签了,如果对内容不同意,你可以不签,那么他们的签字是无效的,这你是知道的。
        • 找我不是为了了解harassment的情况,
          这个已经结束了。大统华的分工很清楚,produce就是干produce,meat都不干,何况是让我删帖。大统华很强调利益冲突,每次培训开会都讲。hr manager可以自己亲自来叫我,体现重视,也可以派其他人。后来就派没有利益冲突的produce主管叫我,我虽然拒绝去,但是给主管解释为啥不去了。这个你能听明白吧?
          • 还好,你没要求人家程门立雪。我已经说了,这属于你把情绪带到工作当中,他找任何一个人都代表他,代表公司。 +1
            • 没错,就是代表大统华。但是,我和大统华是平等主体,谈判不是工作内容,是两个主体之间的谈判,时间地点人物,需要双方商定,任何一方无权自行决定,命令另外一方。这个是我的观点。
              • 就是说你同意你不该拒绝是谁代表公司来通知你这件事,对吧?然后,我们再来谈你是不是和大统华平等的主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