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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不是重点,吃瓜也要抓重点。。。看原贴,矛盾的根源是行政的用语不当…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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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plies,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:

  • 工作学习 / 事业工作 / 大统华的员工盒饭是怎么回事?
    为啥非要员工饭盒才能打饭? 员工饭盒的作用是限制餐量还是证明员工身份?如果证明身份可以用员工证替代吗?
    • 听说买大统华的员工盒饭有折扣。
    • 证明员工身份。这个餐盒,只有在行政那里才能买到。有折扣。我个人认为,这个是有道理的,否则无法确定是否为员工。
      • 员工盒饭免费吗?
      • 那你当时有没有在没餐盒的情况下证明你的员工身份?
        • 我补充一下:1、证明员工身份。 +1
          餐盒盖上有大统华的标志。这个可以用员工卡代替。2、餐盒的大小,这个可以控制员工能盛的菜(米饭好像可以随便吃,反正我一盒米饭足够)。这个一点我没有不同意见,盛太多,公司也受不了成本问题。
          我当时其实是餐盒盖丢了,上面的公司标志丢了。cashier同事让我另外买一个,要不然说证明不了我是员工。其实ta们认识我,但是我觉得不要难为同事,执行即可。
          • 你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,当时你是否做了证明你的员工身份的其他补充? +1
            • 我回答一次:1、我当时没有餐盒, +2
              买员工餐,cashier同事并没有难为我,ta们认识我,也没要求我提供其他证明我员工身份的材料。但是提醒我,赶紧去买新的。
              2、我不知道哪里买。所以找主管,主管带着我去找行政买。所以我清楚的告诉大统华总部负责调查的人,除了店长的录音,主管当时也在场。大统华的报告里面没有提主管访谈怎么说的,也没说店长在会谈录音里面说在现场但是认为是开玩笑是啥意思,就说时间长了,我的指控不成立。
              • 那你投诉同事那句话,是在其中的哪个环节?还是我看错了?不好意思你发贴太多,看的莫名其妙
                • 买餐盒的地方是在office,不是外面的卖场,顾客进不去,只有员工才能进入。我按照规定,付钱,拿餐盒。在这过程中,ta说了那句话。当时心里很是不舒服,但是当时不知道安省的规定,而且新员工,也不敢说啥。 +1
              • 就看当时说话的腔调和态度, +2
                也可以认为是在开玩笑,如果主管也认为是玩笑你赢的希望几乎没有。misconduct应该是随后的交流,他们觉得你没法交流,所以fired。这本来是很小的事,出来找生活如果这点委屈或幽默都受不了你会很难。这里的小孩也是从小打工,知道有的时候会受委屈,这是认识社会和成长的过程。只是给你提供另一个视角看问题,不一定对。
                • misconduct 是指他这些天到处发帖讨论这件事,是不是misconduct 要看当初和大童话签的合同以及大童话的内部规定,这些楼主在入职的时候应该有training. 严格讲他是不应该公开讨论他和大童话的内部矛盾, 对大童话有负面影响。 +3
                  • 这个需要法官来认定,是否违反保密义务,不是大统华自己说了算。 +1
            • 这个不是重点,吃瓜也要抓重点。。。看原贴,矛盾的根源是行政的用语不当…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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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• 只要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,我会认真诚实回答。
              • 弄明白了。那个说你的人,属于work place bully,基本没啥办法。你和大统华之间的纠纷,还得看你在网上说了啥,如果你说的是事实而非诋毁或者谎言,那是你的言论自由,单纯因为这个把你开除,确实是雇主的问题。他们开除你给你notice和赔偿金了吗?
                • 开除我,
                  说我有misconduct:1、我在网上分享我受欺凌的经历,不涉及任何商业秘密。但是他们说违反保密义务,但是我不认为是,什么事秘密,不是雇主单方面说了算。2、我向安省劳工局举报。因为头一天分店hr找我,要我删帖,否则可能会开除我。第二天,hr manager叫店长、主管来叫我去office,因为有前一天的经历,我怕去office被ta们激怒,言行失控,被抓把柄,拒绝去。第三天,继续沟通会谈的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,暂时没有共识。第四天,以为会继续沟通,谁知道收到开除信。因为是misconduct,不涉及任何赔偿金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如你所说,并不能他们认为你是misconduct,就可以因此为理由来开除你。整个过程应该是雇主wrongful dismissal,和歧视之类的无关。可惜你工作时间短,工资待遇低,涉及赔偿可能不会太多。你如果无业,可以去找legal aid,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嗯,启动法律程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祝你好运,同时尽快找到下一份工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感谢感谢,像你这样真的是问问题,我都会认真老实的回答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觉得你没有问题,只不过大多数人这种情况下选择忍一下,因为要考虑经济因素,繁琐的程序,法律纠纷,语言障碍以及事态的严重性综合因素考量。如果这些因素对你来说都不是问题,你有权利争取你想要的正义。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嗯,我来加拿大不是来忍气吞声的,维权是需要付出代价的,一个官司三五年,很正常,这些我都知道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那倒不会三五年,几个月的事儿。话说你在中国好好的不当你的律师,跑这里来干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有人不是说了吗,来碰瓷啊,哈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简单看了下,起因虽然不大,感觉大统华的公司文化不好,支持一下你 +2
              • 确实 即便开玩笑也要负责 比如在办公室说异性性感之类的 可以说是玩笑 也可以说是骚扰 但只要当事人当真了 就要道歉 即便是玩笑 +1
                • 如果当事人不依不饶满地打滚呢?
                  • 开除,哈哈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所以问题来了,开除谁?把受害人开除?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肯定是啊,哈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这就是东亚的野蛮作风带到了加拿大 +1
                • 行政的惯性华人思维需要改善,换作是本地白人或黑人员工,Ta会直接对他们说出“不给吃员工餐”这样踩界的话吗? +1
                  • 那就完蛋了😄 +2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説的是啊,行政管理层不能认为大家都是华人,个个善忍好说话,就对员工说话可以不过脑子的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缺少管理,多培训培训,每个季度做一遍code of conduct 考试,不过的报上级部门批准重考🤭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严格依照公司政策,处分一个违反的人,比十次培训考试效果好
              • 严格讲行政不该那么说,但是工作中同事之前开玩笑是经常发生的事,尤其是楼主当场没有异议,过了半年才提告有点不地道。
                • 这涉及到个人角度、感受(送菜应算是新移民员工?)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,这里就不评价了。送菜学法出身的,应该有自己的判断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• 他的判断和认知还是中国那一套,看看他遍地发帖抨击大童话就知道了,他估计想用网络暴力的方式让大童话屈服,但结果反了 +1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俺的感觉和你不太一样,作为一个学法背景的人,他可能是想借此事来仔细地认知,了解和测试加拿大这方面法律条文和执行度去到哪个层次。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想了解加拿大法律不是这么个方法吧, 他想试探雇主的底线倒是有可能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既然摊上了就上呗,呵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倒是觉得,是大统华在试我的底线,哈哈 +1
                • 结合送菜的情况,半年后提告是可以提供合理解释的。即使上庭,追诉期是一年,时间完全没问题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会记得你半年前和谁谁说过什么话吗? 我是记不住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也许这事儿对他来说是伤他自尊心的话,他记得不奇怪。我还有点好奇送菜最初举报的诉求是啥?要求涉事员工道歉?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比较好奇,诉求是什么?法律上说的damage此处是啥?前面说过本来也不想在那里工作了?是要说法还是财务补偿?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他这种做法有点类似文革, 想象一下你同事里有人某天举报你半年前的某句话是harassment, 是种族歧视, 你的日子能好过吗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还把人家名字公布在网上了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真的? 这个违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提名字不违法,除非他说的非事实,诽谤了对方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一是涉及个人隐私, 二是给对方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危险, 三是毁坏人家名誉, 这几条还不违法?. 就冲这个说他misconduct不冤枉他.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人家真的可以告他诽谤的,毕竟他提诉人家说的那句话,被当事人说不记得,被证人说是开玩笑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此处证人侧面证明了那句话的存在 +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是他本人吧?😂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确实也没办法证明我不是他本人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主要是说一样的话得出一样的结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所以我发个帖和送菜哥的对话是为了一人两角自问自答?…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好意思我语文差, 看不懂你这话的意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是个女的,我感觉送菜是个男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至于,这个楼主比较懂这的法律,也很理性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谢谢哈!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一直跟这个贴(我可够无聊的😂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们不仅对同一件事情的结论一样,用词都很接近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然我现在也相信他们不是同一个人,楼主是女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哈哈,我应该是你本人,就像这位辣椒朋友可能是那边的朋友一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是事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当然是真的,他认为他有权利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幸好是举报我,这要是一直恨着我捅我一刀,我也不知道我是咋玩完的。说明这同事人不可怕,不构成威胁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人家记恨你半年之久, 够可怕的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社会很复杂的,尤其是人心。一级谋杀大多预谋已久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没有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就是举报有这个事情,希望公司回答:公司有没有再次丢失餐盒,不给吃员工餐的政策?如果没有,行政有没有权力决定不给我吃员工餐?如果行政没权,那是什么性质?如何处理?这些问题,在调查报告中,没有得到回答。就一个结论,时间长了,指控不成立。那店长录音里面说是开玩笑的话究竟是啥话啊?当时在场的证人,都是怎么说的啊?哪怕是法院的判决书里面,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,不采纳,也要说明不采纳的理由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需要ta记得,店长记得,店长说ta在现场,只是认为是玩笑话。店长的话,分店hr录音发给我了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店长认为是玩笑话,那就是定性了,你有什么诉求呢?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店长定性?大统华总部的hr是摆设啊?按照安省法律,对雇主的处置不满意,还可以向安省劳工局举报。还有安省劳工法院。我的诉求,最初就提出来了,感兴趣且有时间,可以看相关回帖。另外,安省法律,没说是开玩笑就可以免责。我能不能和非洲裔顾客开开颜色的玩笑?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店长只是个人意见, 这句话的确不妥, 官司有的打, 但是赔偿不了多少, 不值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实那个行政也是给店长面子, 否则她可以坚持要证据, 没有录像之类的实证怎么能认定她说的那句话? 店长说那是玩笑送菜同学不认, 那行政也可以不认, 坚持她没那么说。 只能说行政知进退,送菜不知。
                • 哈哈,您终于承认行政那么讲了,终于承认行政不该那么讲了,理解万岁。另外,我和ta不认识,之前从没说过话。我是新员工,也不敢当场提出异议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当初不提意见半年后提,非常小人,你是什么目的咱不知道,但这种做法不符合这里的方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这里是你们说了算? +1
          • 那就是说自助,自己拿菜,那你拿了一次,吃完了,再去拿,有限制吗
            • 只能一次,规则是餐盒盖必须能盖上,可能这就是为何cashier同事让我去买新餐盒的原因之一(我的餐盒,就是盖子丢了)
      • 行政这样做也有很大漏洞。 +1
        如果员工不上班,就去打一次饭,难道也给折扣?我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在台湾公司做。他们就是每天行政助理给大家发餐券才能去领餐。如果生病或者请假不上班是没有资格领午饭的。晚上加班也只有登记加班到8点的才有资格。如果五点下班,只加班一小时就回去的也没有资格领取。
        • 一句话,太抠了。台,港,日,韩这些公司的特点就是抠抠索索,榨取员工血汗冷酷无情。
          • 压成本,压售价,对于消费者是利好。
            • 所以这些地方去旅游觉得不错,在当地居住工作那就很痛苦
              • 到中国,泰国,葡萄牙去养老,不就图这个吗?
                • 去泰国养老?不怕被落降头?
    • 给员工提供免费三餐。
      • 每个员工一天只能买一份。其实也没意见,只要不歧视,同级别员工一样即可。控制成本,对于公司也很重要。
        • 公司里不能随便开玩笑啦,特别是上级对下级员工,如果员工有不适,应该赶紧诚恳道歉,员工有越级投诉的权力,加拿大是个左翼社会,资方不能为所欲为,公司越大,越怕有员工起诉公司,人要形象呀,大多数都是私下和解,和解金保密 +3
          • 开玩笑可以,特别熟。发现有任何不爽,立即道歉。公司接到投诉,公正的调查、处理,最好不要以为举报的员工是刺头。
    • 感觉是芝麻绿豆大的事情。 +4
      • 一只盒饭引出的x案。大赢家是水手。 +3
        • 精辟
        • 透彻
        • 严格说是饭盒盖
          • 内部人士啊,哈哈
      • 我也很奇怪,举报了,严格按照规定,查明事实,然后定性。如果认为证据证明不了,说明为啥证明不了。很简单的意见事情,为啥加拿大第一华人超市会搞成这样,百思不得其解
    • 我的解读:行政说没员工餐吃,其意思是再丢饭盒就没得补了(有理由相信员工餐和饭盒,有管理制度),送菜哥心知肚明,所以当时啥也没说,后来的所谓欺凌,只是一个借口,想要达到的是其他目的。 +2
      • 别管当初是什么目的,现在的结果不是他想要的,现在他很被动。 +1
        • 您了解内幕?透露一下呗!
      • 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,透露一下呗?
    • 我也一直想问来着
      • 哈哈,吃瓜要吃全套。
        • 我还好奇来着,他们的食堂在哪啊
          • 是不是外面的卖熟食的station? 估计拿盒子打了到cashier那结账,不用付钱但得走流程。
            • 听一之前在T&T工作的说,盛多盛少一盒都是$5
              • 可不可以端个脸盆儿去😂😂😂
              • 不是,必须要用员工餐餐盒,盖子必须能盖上
                • 大统华的熟食真的那么好吃么?- 还不如啥泰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刚开始还可以,天天吃,后来也不行了,我近几个月都是自己带饭了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它家的熟食特别的中看不中食,N久不买了。
            • 要付钱,有折扣,大概五块的样子吧,含税
          • 就是厨房的熟食去的台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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